-
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
平安产险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95511无线渠道号码:40082155154008215558/4008215556400881651
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26日期间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截止2010年9月26日,应参加表决的股东15家,根据特快专递送达和股东亲自送达,实际参加表决的股东11家,占股东总数的73.33%,参加表决股东代表股份约占实收股本120亿股的99.9683%,本届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统计,共有11家股东投票,其中有效票11票,占投票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2010年7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向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公司拟向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5元,共计1,800,000,000元,同时将1,500,000,000元转增为盈余公积,剩余净利润278,065,519.99元作为留存利润暂不予分配。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