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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重大事项
平安产险重大事项
平安产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3年]8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书[2013]13号》(川保监罚〔2013〕13号)关于四川保监局对平安产险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分公司”)的处罚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2012年10月,四川分公司在参与成都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的承保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违规降低保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分公司罚款2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