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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重大事项
平安产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0年]1号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0年]1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保监罚决字[2019]88号)关于黑龙江银保监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分公司”)的处罚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黑龙江分公司下属机构存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等问题。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责令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责令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